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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化市医疗卫生用品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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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戊二醛消毒液执行国家标准的说明

2012/9/6
      “越星牌戊二醛消毒液”原来按卫生许可批件(卫消字<2008>第0050号)生产,执行标准为:Q/321281 CDA 08-2009,pH值分别为4.0-6.0(调节前)和7.0-8.0(调节后);戊二醛含量为20.0-22.0g/L。
      从2012年5月20日起,“越星牌戊二醛消毒液”的卫生许可批件期满,按卫生部要求进行产品卫生安全评价后销售,其执行标准改为国家标准:GB 26372-2010。标准规定的产品pH值分别为3.5-4.5(调节前)和7.5-8.0(调节后);戊二醛含量为2.0-2.5%。
      为了使“越星牌戊二醛消毒液”符合国家标准的规定,公司提高戊二醛的含量至21.5 g/L,使出厂产品原液的pH值控制在4.5以下;同时增加了碳酸氢钠的用量至6.0g(亚硝酸钠的量不变),使调节后的pH值在7.5以上。该戊二醛溶液与以前的产品相比,提高了使用液的pH值,更容易变黄,但这不影响其连续使用14天的杀菌效果。
      为慎重起见,我公司请教了起草国家标准的专家。专家答复是:按GB 26372-2010标准调节戊二醛应用液的pH值在7.5以上,对连续使用14天没有影响。
      特此说明(2012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