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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化市医疗卫生用品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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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星牌戊二醛消毒液

发表时间:2020-06-09 17:21
                  



越星牌戊二醛消毒液
  苏卫消证字(2018)第3212-0004号

执行标准Q/321281 CDA 08

【产品介绍】越星牌戊二醛消毒液是以20.0g/L-25.0 g/L医药级戊二醛为主要有效成分的消毒液,可杀细菌芽孢,具有消毒速度快、应用无泡沫、对器械基本无腐蚀等特点。
【性能简介】本品经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测:2小时均能对枯草杆菌黑色变种芽孢杀灭合格。本品经现场消毒试验,连续使用7天后,5小时仍能对枯草杆菌黑色变种芽孢灭活合格。
【适用范围】本品适用于各类医疗、手术器械、麻醉装置、各类导管和窥镜及不能加热的橡塑制品等的消毒或灭菌。
【使用方法】

1、使用前加入碳酸氢钠(pH调节剂)和亚硝酸钠(防锈剂)充分混匀。
2、污染的器械消毒或灭菌处理前应充分清洗干净、干燥。
3、新启用的医疗器械消毒或灭菌前应先除去油污及保护膜,再用洗涤剂清洗去除油脂,干燥。
4、医疗器械的浸泡消毒:将清洗后的医疗器械放入本品中浸泡,使其完全淹没,再将消毒容器加盖,常温下作用60min。使用前用无菌水冲洗干净。
5、医疗器械的浸泡灭菌:将清洗后的医疗器械放入本品中浸泡,使其完全淹没,再将消毒容器加盖,常温下作用10h。使用前用无菌水冲洗干净。
6、内镜消毒:(1)用内镜清洗消毒机消毒,按所使用的内镜清洗消毒机获得的卫生部卫生许可批件及其使用说明书要求进行。
             (2)手工内镜消毒处理,按卫生部《内镜清洗消毒技术操作规范》(2004年版)的要求进行。

 【注意事项】

1、本品为外用消毒液,禁止口服。 
2、置于儿童不易触及处。  
3、操作人员对醛过敏者禁用。
4、戊二醛对皮肤和粘膜有刺激性,对人有毒性;戊二醛使用液对眼睛有严重的伤害。应在通风良好处配制、使用,注意个人防护,戴防护口罩、防护手套和防护眼镜。如不慎接触,应立即用清水连续冲洗,如伤及眼睛应及早就医。
5、应在通风良好处使用,必要时,使用场所应有排风设备。如使用处空气中戊二醛浓度过高,建议配备自给式呼吸器(正压式防护面具)。
6、用于浸泡器械的容器,必须洁净、加盖,使用前需先经消毒处理。 
7、在室温条件下,加入亚硝酸钠和碳酸氢钠后的戊二醛消毒液最多可连续使用7天。连续使用过程中,应加强日常监测,掌握其浓度变化,低于要求浓度,停止使用。
8、经消毒或灭菌后的医疗器械,使用前以无菌方式取出,用无菌蒸馏水反复冲洗干净,再用无菌纱布等擦干后再使用。
9、用内镜清洗消毒机消毒处理时,所用的内镜清洗消毒机必须获得卫生部卫生许可批件,所用的消毒程序也必须是其批件中批准的使用程序。
10、运输中不得倒置,防压、防撞、防挤、防止暴晒、雨淋,应保持车辆干燥。
11、产品应密封、避光,置于阴凉、干燥、通风处保存;不得露天存放,不得与其它有毒物品混贮,有效期二年。